高度远视眼,因为看不清外界的任何物体,所以视觉症状比较明显。轻度远视眼,使用调节力量可以克服其屈光缺陷,可无任何视觉症状。青少年的调节力强,即使有中等度远视,也可不发生任何视觉症状。因为远视眼除了看远要用调节矫正其屈光缺陷之外,在看近物时,还要增加一部分调节力,因而远视眼的视觉主觉干扰症状,多在看近处物质时首先表现出来。例如,正视眼看33cm处的物质时要用3.00D的调节,2.00D远视眼在看近时,就要用5.00D的调节,才能得到同样的光学效果。当远程度很高,其调节力量不足以矫正屈光异常时,可能产生另一种情况,即借助于物像的增大来增加辨认物体的能力。因此,偶尔可以看到远视眼患者把书本拿得很靠近眼睛,如不注意,有时误认为是近视眼,称其为“远视眼型近视表现”。如此对于调节的高度动用,可迅速引起疲劳现象。即使远视的程度不高,有时亦可因年龄的增长,体力或精神的衰弱,而发生生调节能力障碍,出现视力模糊的感觉,经常发生于长时间的近工作之后,因而只有暂时停止用眼,使睫状肌作短时间的休息,方能恢复清晰的视力。视疲劳是远视眼最为常见的症状,同时可伴有头痛、头昏和身体与精神方面的不适。如视疲劳持续过久,有时可能发生短时间的睫状肌麻痹,造成高度的视力障碍。但也可能发生睫状肌的痉挛性收缩,以致引起假性近视。至于调节与集合作用的分离,可表现为两种方式:准确的调节,配合过度的集合;或不够的调节,配合适度的集合。但因前项方式,可以获得比较满意的视力,故成为一般远视眼的发展趋势,即牺牲两眼单视,以便取得单眼视力的清晰性,因而养成一眼(视力较好的一眼)单视,而忽视他眼的习惯,结果形成内隐斜或内斜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