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童须防治近视,已为众人所熟悉,而远视眼的防治还存在一些误区,有人认为“近视比远视好,远视看远好”,“配眼镜是近视眼的事”等等,其实这些说法是不正确的;所谓远视眼,是外界景物的反光进入眼内屈光系统后,焦点落在视网膜的后面,不能在视网膜上清晰成像,看远看近均不清楚。许多中高度远视眼不仅视力低下,还伴有斜视、弱视等现象。所以眼科医生认为,远视是比近视更麻烦的屈光不正眼疾,不能等闲视之。
远视眼除了影响远近视力之外,还因调节肌之一---内直肌长期过度收缩,致使发生肌肉疲劳症状,眼球酸胀,眼眶疼痛,同时伴有头昏脑胀。患儿会出现上课时精神不集中,记忆力不佳,讨厌看书写字,因而学习成绩下降。 远视眼者,其调节力加强后,必定会增加内直肌的兴奋性。如果一只眼的远视程度严重,为使该眼看清物景,必须增加调节,内直肌的兴奋性必然比正常眼增加,因之,有的远视眼遂形成内斜视。所以,斜视眼多数出现在远视度数较高的患儿。有屈光参差的远视伴斜视患者多数都习惯用注视眼(远视度数较低之眼)工作和学习,而将不使用的斜视眼搁在一边,时间久后,就会导致斜视眼成为弱视眼。 患远视的儿童应及早验光配镜。家长如果发现自已孩子不爱看书,诉说看书稍久就会感到迹模糊、眼胀、头痛、学习成绩不好,就必须及时到医生那儿检查,检影验光。如确定为远视(包括远视散光),要抓紧在8岁以前的黄金时机,配戴合适的眼镜,千万不要拖延。否则到12岁以后配镜,视力提高就会很困难,更不用说恢复双眼同视功能了。 儿童远视配镜前,一定要先以睫状肌麻痹剂扩瞳后,充分散大瞳孔的条件下验光。配镜原则为: (1)低度远视。即300度以下学龄前儿童,视力正常或接近正常,无视力疲劳症状者可暂不配镜。因为许多小儿都有300度的生理性远视。有视力疲劳症状者,若戴镜后能够提高视力,则应配戴。但不一定配足,可保留50~100度。 (2)中高度远视,即大于300度以上者,此类儿童,远近视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,大部分有视力疲劳症状。可分阶段配镜。先戴上稍低于验光所得度数的远视眼镜,待适应后再按验光结果将全部远视度数比例给予处方,配戴第二付眼镜。 (3)有眼球内斜者,原则上要配足远视度数。尤其是戴镜后内斜完全矫正或基本矫正且获得双眼单视功能者,即使戴镜后视力反而降低,亦要按医嘱配足度数。若戴镜后眼位暂无改观,且视力下降明显,上课时黑板也看不清,走路亦有困难,则开始时可适当戴浅一些度数的眼镜,待适应后,再重新配镜给足度数。通常情况下,初戴眼镜总会有些不舒服,一般戴2个月以上便会适应。戴镜适应后要坚持常戴忽摘,并经常检查视力,对伴有弱视者要常遮盖健眼并训练患眼,以使患者视力恢复正常。